关于开展评选“吉林妙手”、“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残联、劳动保障局、工商局:

为推动吉林省“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规范全省盲人按摩行业管理,促进盲人就业创业,经省残联、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评选“吉林妙手”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工作,现将《“吉林妙手”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吉林妙手”、“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评选办法

 

根据《吉林省“盲人按摩 妙手兴业”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经研究,制定“吉林妙手”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评选办法。

、指导思想

“吉林妙手”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托“自强就业 助残行动”二期工程和“盲人按摩 妙手兴业”活动,通过选树宣传吉林省盲人按摩个人典型和盲人按摩院(所)典型,提升我省盲人按摩品牌形象,规范我省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改善盲人创业就业的社会环境,促进和帮助更多的盲人创业就业,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加快和谐吉林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吉林妙手”候选人由各县(市、区)推荐,市(州、委)初审后,经省评委会评审并公示后命名。各地也要把本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评选结果公示后命名。

(二)坚持精选评优原则。本着数量要精、质量要优的原则,全省评出“吉林妙手”50名左右;全省评出“盲人按摩示范单位”100个,其中:县(市、区)级50个,市(州、委)级30个,省级20个。

(三)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各地每年要对“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发现不合格的,将取消称号,择优增补。“吉林妙手”原则上每两至三年重新组织一次申报和考核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吉林妙手”申报条件

1、资历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按摩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主治按摩医师以上职称证书者。

(2)取得高级保健按摩师职业资格或按摩医师职称证书三年以上,且对当地按摩行业发展有特殊贡献者。

2、工作能力条件

(1)精通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具备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掌握国内按摩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具有较丰富的按摩工作经验,并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按摩技能受到同行和广大客人的认可。

3、学术成果条件

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专利、著作等。

(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申报基本条件

1、场所规划

(1)实际经营面积(使用面积)最低不少于70平方米;

(2)有两间以上按摩室;

(3)设有卫生间和独立的接待厅;

(4)结构符合安全、卫生防疫、环保、治安、防火等要求;

(5)单位标牌规范、店面整洁。

2、人员配备

至少有3名以上具备从事按摩职业(执业)资格的盲人按摩师,其中持有高级保健按摩师资格证书或按摩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低于50%。

3、设备条件

(1)按摩床、椅、床单、枕头、枕套、枕巾、工作服、按摩单等设备不少于6套;

(2)紫外线灯、消毒柜等消毒设备设施不少于1套。

4、机构管理

(1)店面整洁、名称规范,按摩人员统一着装并持有健康证;

(2)在显著位置悬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证明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营业证明;

(3)在醒目位置张贴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简介和照片及详细的收费标准;

(4)有翔实的服务登记和账目记录。

5、经营服务

(1)明码实价,热情服务,诚信经营,无投诉情况;

(2)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名按摩师日均客流量不少于5人(次);

(3)具备承担保健按摩人员培训和实习能力。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吉林妙手”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6月-7月初,各地进行宣传和组织个人申报。

2、推荐。7月份,各市(州、委)组织各县(市、区)推荐“吉林妙手”候选人。

3、初审和上报。7月-8月底,各市(州、委)对县(市、区)推荐的组织进行初审,择优上报省盲人工作指导中心。

4、综合考核。9月-10月,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省盲人工作指导中心组织进行实地抽查和综合考察。

5、评选和公示。11月初,省评委会进行评选和公示,确定最终表彰对象。

6、总结表彰。省残联、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对获得“吉林妙手”荣誉称号的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与适当的奖励。

(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6月-7月初,各地进行宣传和组织按摩机构申报。

2、7月份,各县(市、区)评选本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并择优向市(州、委)推荐市(州、委)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3、8月份,各市(州、委评选本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择优向省推荐省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4、综合考核。9月-10月,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省盲人工作指导中心组织对推荐的省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考察。

5、评选和公示。11月初,省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和公示,确定省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对象。

6、总结表彰。省残联、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对评为各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的统一命名,并给与适当的扶持或奖励。对获得省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称号的颁发牌匾。市(州、委)级和县(市、区)级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表彰工作由各地自行安排。

五、申报材料

(一)“吉林妙手”申报材料

1、《吉林妙手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可复印使用,需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个人主要业绩材料(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一份,字数控制在2000字。如有事迹宣传材料(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可一并报上;

5、学术论文、专利、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工作照1张。

(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1、《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可复印使用;

2、申报单位执业证明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盲人职工名册、盲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套;

4、单位与盲人签订的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5、申报单位主要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如有事迹宣传材料(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可一并报上;

6、申报单位外景及室内场景照片各一张。

六、组织机构

为做好全省“吉林妙手”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决定成立由省残联、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具体工作由省盲人工作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评委会由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等组成。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市(州、委)、县(市、区)残联在组织评选和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劳动、工商部门的意见。

(二)填报要求。报送的申报材料需字迹清楚,填写工整,内容真实,不得漏项,应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印章不得复印)。报送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并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申报表格可在省残联网站下载(www.jldpf.org.cn)。

(三)其他事项:

1各地要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严禁借机收费。

2、在省内异地就业的盲人申报“吉林妙手”,原则上在现工作地残联申报;在省外就业的盲人申报“吉林妙手”,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负责推荐,经市(州、委)初审后报省里,由省确定人选,不占各地分配指标。

3、各市(州、委)须在9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吉林省盲人工作指导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通讯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1053号  邮政编码:130042

联系人:石红艳     联系电话:0431-88741713

        黄小刚     联系电话:0431-88740136

   

附件1:《“吉林妙手”申报表》

附件2:《“盲人按摩示范单位”申报表》

附件3:《“吉林妙手”和“盲人按摩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责任编辑:残联admin)

  来  源:吉林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08-06-20 11:10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残联admin 附  件:附件一:妙手申报表.doc
附件二:吉林省盲人按摩就业示范点申报表.doc
附件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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