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残联盲人协会:
为庆祝第二十五届国际盲人节,更好地推动吉林省盲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盲人业余文化生活,省残联和省盲人协会决定,举办吉林省首届盲人中国象棋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10月8日下午报到,9日-10日比赛,11日撤离。
二、地点
长春市绿苑宾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5301部队宾馆,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5838号)
三、参赛人员
每单位限报5人(1名领队、3名运动员和1名工作人员)。
四、要求
1、须以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盲人协会为单位报名参赛,请于2008年9月28日下班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残联组联人事部。逾期报名或报名表填写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2、各代表队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3、本次比赛不安排接站,各代表队自行报到。
4、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联系人:邵 丹
联系电话:0431-82713256
传 真:0431-82714548
电子邮件:zlb@jldpf.org.cn
附:《吉林省首届盲人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吉林省首届盲人中国象棋比赛报名表》(请下载)
二○○八年九月九日
吉林省首届盲人中国象棋
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盲人协会
二、参赛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盲人协会
三、竞赛分组
混合组
四、参赛资格
1、参赛人员必须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分级规定中盲人运动员最低分级标准。
2、参赛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盲人。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团体赛采用队员总分制,根据每队三名队员在个人比赛中所取得的个人名次总合来计算团体成绩。
3、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八轮比赛,决出名次。
(二)抽签编排
1、不安排种子队,以抽签确定运动员序号。第一轮编排1-2 3-4 5-6 ……由小号执红棋先走。第二轮开始由电脑进行编排。
2、第一轮和最后一轮同单位运动员回避。
(三)竞赛要求
1、参赛人员,必须持有残疾人证。
2、比赛时参赛人员必须戴眼罩。
3、参赛人员行棋时以报着为准,报后不允许更改,凡违反行棋规定者,第一次出现记犯规一次,第二次出现此局判负。
4、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遵守赛场纪录和各项规定,不得在赛场喧哗或做出干扰对手比赛的行为,对违反者、罢赛者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六、时限规定
1、比赛时限:双方共用1小时30分钟后开始读秒。每方一分钟至少走一步,超时判负。
2、迟到时限: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时计算,逾15分钟没有到达赛台就座者,按弃权论。
七、区分名次
1、个人赛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依次比较前一轮积分、对手分。
2、团本赛根据全队个人名次总和排列名次,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依次比较最高个人名次、次高个人名次、全队犯规。
八、行棋规定
1、以报着为准,报后不许更改。
2、不执行“摸子走子,落子无悔”的原则。
3、凡违反行棋规定者,第一次出现记犯规一次,第二次出现判负。
九、关于限着
为了保证比赛按时结束,对棋赛中的某些局面,裁判组有权给予限着,限着数20-40着。限着满额后,若双方局势未发生变化,可判和。如吃子,限着取消。若吃子后再次限着,依次减少限着数目:20着、10着,直至没有过河子判和。
十、关于眼罩
参赛人员必须佩戴眼罩参赛。如比赛中需中途离场,则必须远离后再摘除眼罩,返回时亦需远离赛台戴好后就座。如擅自掀开眼罩,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十一、赛场纪律
1、赛场要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
2、按时退场,不要在赛台附近拆棋,议论着法。
3、赛场内禁止吸烟,开赛后关闭手机。
十二、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办法:
1、个人名次录取前三名。
2、团体名次根据个人赛名次得分总和录取前三名,报名不足2人不计团体成绩。
(二)计分方法:
1、按各单位单项名次得分,累计计算团体总分。
2、前三名按4、3、2分计算。
(三)奖励办法:
1、个人: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凡参加比赛的选手均有纪念品。
2、团体:获得团体前三名的单位颁发证书。
3、设赛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三、技术人员要求
总裁判长、裁判员、工作人员由吉林省盲人协会选派。